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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荣获“2021年度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”称号

发布日期:2022-03-04    作者:刘璐    来源:党群工作部    点击量:2953   分享到:

近日,省国资委印发了《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21年度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(标兵)的决定》,集团喜获“2021年度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”称号,这标志着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上新台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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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,认真落实中省及省国资委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要求,将其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,始终坚持“一手抓生产经营,一手抓文明建设”,聚焦安全生产、科技创新、企业改革和改善职工生产生活,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有力展现了国有企业新担当、新形象、新风貌。

集团将以此次获评为新起点,凝心聚力,真抓实干,开拓创新,再接再厉,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有机结合,不断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,丰富和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与外延,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结硕果,助推集团高质量发展。